塞玩具上班被老板发现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资助方案

作者:陈化宇 审核:盛双合 时间:2018-12-01 点击数:

塞玩具上班被老板发现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资助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提升我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效,经院团总支调查研究,并报请学院批准,决定实施《塞玩具上班被老板发现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资助方案》(试行),具体如下:

一、考核小组

组 长:盛双合

成 员:陈化宇 高阳 牛怡晨 李佳琪

二、资助对象

暑期集中性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院级团队,根据各队实践成果评比考核产生的院级示范队、院级重点队和院级优秀队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以考核成绩为主,总结陈述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需有所资、资有所效”原则。将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团队,做出最好的成果,以保证我院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顺利开展工作。

四、实行方案

(一)实行办法

《塞玩具上班被老板发现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资助方案》(试行)实行积分制,活动结束后,院团总支将对我院团队上交的实践内容、实践成果进行积分核算排名,最终分别确立为院级示范队、院级重点队和院级优秀队三个等级,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实施细则

1、新闻宣传

(1)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及团中央宣传媒体上每宣传一次,纸质媒体、视频采访报道加10分,网站类新闻报道加8分;

(2)在省级新闻媒体及团省委宣传媒体上每宣传一次,纸质媒体、视频采访报道加7分,网站类新闻报道加5分;

(3)在市级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及团市委宣传媒体上每宣传一次,纸质媒体、视频采访报道加4分,网站类新闻报道加2分;

(4)被许昌学院校报采用的,每篇2分;被许昌学院官网新闻栏网采纳的,每条加1分(根据校园网信息记录);被许昌学院官方微信和校团总支官方网站荷花网、官方微信“青听许院”采纳的,每条加0.5分。

(5)被小众网站采用的,根据新闻质量,合格者每条加0.1分;

(6)以上加分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出现一稿多投、同一事件改编多篇新闻者,按一篇记分。同一则报道按最高级别新闻媒体加分,不再累计。

注:媒体界定标准:

国家级: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科学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团中央、央视网、环球网、凤凰网、中国新闻网、新浪新闻、网易新闻、搜狐新闻、腾讯新闻

省级:河南共青团、大河报、河南日报、豫青网、河南教育、河南高教、今日头条

市级:许昌日报、许昌晨报、许昌市广播电视台、许昌市电视台

未在上述媒体之列的,视为小众网站,有特殊情况者由团总支统一认定。

2、活动总结

(1)团队总结、团队日记、个人实践感悟等;(团队总结每篇3分,团队日记每篇0.5分,个人实践感悟每篇1分)

(2)个人日记、党团小组会议记录及总结;(个人日记每人1分,党团小组会议记录每篇1分)

(3)视频形式的实践成果集或团队实践活动记录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加3分,6-10分钟加5分,11-20分钟加8分,20分钟以上加10分),视频剪辑精美可另加5分。

3、微博转发

各社会实践队需要注册本队的宣传微博,微博名称为本实践队正式名称。每个实践队在实践过程中需要实时发送微博,并@共青团许昌学院、河南共青团、共青团中央和本院的官方微博或团总支微博,或@官方媒体微博三个及以上。符合以上要求的微博每5条加2分。

微博被转发加分项如下:

校级:许昌学院、共青团许昌学院每转载1次加0.5分;

市级:共青团许昌市委、各企事业单位单位微博、许昌电视台等媒体的官方微博转发每次1分;

省级:共青团河南省委、共青团河南省学校部、河南日报等媒体的官方微博转发每次3分;

国家级:共青团中央、人民网、青年报、今日头条、头条新闻等官方微博等转发每次5分;

注:以上可累积加分。

4、团队接受服务地表彰情况

(1)感谢信(2分) ②锦旗(5分)

(以团队上交的拍摄照片为准)

(2)其他表彰视其具体情况而定。(1-4分)

5、领导慰问情况

接受各级领导慰问每次加2分,同一领导慰问不重复加分,领导慰问情况加分应有相关图片文字材料予以证明

6、特殊情况加分项目,经考核小组确认后给予相应分值。

五、实行要求

(一)要求各实践团队实践过程中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院团总支报送相关活动的文字和图片信息,以保证考核小组成员做好评分工作,逾期不交者将取消评分资格。

(二)及时与报社、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联系,积极争取在国家级和省级重要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做好宣传报道的收集整理工作。

共青团塞玩具上班被老板发现委员会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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